作者:刘小龙1,2(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乡村建设研究中心)
杨德会3(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期刊:江西社会科学.2022年第1期
摘要:明代武举开科于天顺八年,明朝档案所载当年廷议结果是有实无名的武举。二十余年后,《明实录》记载这一历史时,追认其为武举开科。于是,实录呈现出武举已经开科的面相。然而,在此之前的二十余年间,天顺八年廷议结果始终没有获得正式的武举名号。部分官员为之正名,也为提高其规格与完备程度做出了种种努力。依据这些官员的奏疏,《明实录》直书相关历史事件。因此,实录又呈现出武举未曾开科的面相。可见,《明实录》存在歧异记载,并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面相。这是后世史家之笔追认直书之间的矛盾所致。这例个案的考察,表明理清本体历史名实关系、文本历史追认直书关系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