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以问题为导向,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接待等具体领域为切入口、突破口,成为一套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党内制度新体系、治理新模式。其政策效应已远远超越单纯的纪律约束,演变为重塑社会文明、优化社会治理的系统工程。科学理解与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赋能党风政风建设的内在机理,有助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应有的组织保障。
赋能党风政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具有“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的基本特征。所以,必须形成制度刚性约束,才能发挥抓常抓长的制度治理效能。
一是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的制度设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特点是具体化和可操作性。相较于传统的原则性要求,其配套禁令直指“四风”问题的关键领域。譬如,关于公务接待,明确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关于会议活动,要求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关于公务用车,规定不得超标准配备车辆,严禁公车私用。这些精细化的制度设计使作风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使制度威慑成为稳定预期,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二是破立并举的党风政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非单纯的禁止性规定,而是通过破“四风”与立新风的辩证统一,即“先立后破”“破立结合”推动党风政风的深层变革。在“立”的层面,“一线工作法”推广,“马上就办”机制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政务服务常态,“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方便办”也成为便民服务新时尚。在“破”的层面,公款吃喝占比得到有效遏制,基层“痕迹管理”问题急剧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等明显收敛,对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坚决说“不”。这种制度与文化协同演进的模式,实现了党员领导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递进式党风政风建设。
以上率下效应与乡风民风形塑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赋能党风政风建设的内在逻辑,体现了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的辩证统一。
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成效源于“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这种传导机制,使政策执行力逐级强化、干部作风明显改善。
促进乡风民风的引领形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标准,真正让群众成为参与的主体、监督的眼睛、整改的镜子、评价的尺子。研究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两种路径影响社会风气。一是直接引导。取消节庆晚会等举措推动社会风尚转变,“光盘行动”覆盖全国大部分餐饮单位,粮食浪费率降低明显。二是间接调节。信访量下降,反映干群矛盾有效缓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度提升,社会诚信指数增长。这种互动表明,党风政风深刻影响乡风民风,更是社会价值系统的核心变量,是成风化俗的生动写照。
治理效能提升与现代治理文明
赋能治理效能提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嵌入党内法规,形成“制度—执行—监督”闭环链条。各地建立公务支出“负面清单”,提升了治理效能。一则,推动治理智能化,如运用大数据监督公车使用,预警准确率达百分之百。二则,推进治理社会化,如开通“四风”随手拍平台,群众举报查实率上升。基层调研显示,行政效能提升“源于作风转变”,印证了作风建设对治理现代化的撬动作用。
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央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层影响在于推动全社会治理升级、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譬如,政治生态净化,党风政风好转、反腐败斗争深化;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审批时间压缩,政商“亲清指数”提升;社会风气转变,节俭意识增强,婚丧嫁娶从简;文化价值重塑,“奋斗幸福观”成为主流。接下来,要进一步将党风政风建设与乡风民风治理、群众监督深度融合,优化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
【作者分别系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讲师。本文系教育部2022年重大项目(2022JZD0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